注意!
“月还贷”规则有新变化!
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求,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,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“按月还贷”业务的一些规则。 。
变化一:“月还贷”业务申请时间提前
还清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,即可申请“月抵贷”业务,正常还款无需等待超过12个月。
变更二:“月抵贷”期间可办理“还本”业务
签订“月还贷”合同的员工,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满12年后,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。月后表示,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至少保留1个月的存款金额。
也就是说,签订“月抵贷还款”合同的员工,在“月抵贷还款”期间,可以用公积金账户内的剩余资金抵扣公积金贷款本金。符合业务办理条件。资金,大大提高公积金账户余额利用率,减轻还款压力。
“月抵贷+还本”业务可在线办理
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、宁德住房公积金微信等线上办理渠道申请“月还款”公众号“贷款+还本”业务无需提供任何材料,省时省心,方便快捷。 建议您优先网上办理该业务。
已签订“月还贷”业务合同的员工如何在宁德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“还本”业务?
第1步:
进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。
第 2 步:
进入“提取验收”模块。
第 3 步:
进入“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”功能。
第 4 步:
系统会自动计算您的提款金额,点击“提交”即可一步完成流程。